关于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补充通知


 

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

按照教育厅我校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的要求,结合前期各单位自查自纠实际情况,对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:

1.对已达到报废要求,暂未完成报废手续的计算机可不参加正版化检查。

2.对因计算机硬件配置过低不能安装相关正版软件的,请按原设备购置申请渠道申请硬件升级。

江苏省教育厅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电函2014)3号)文件中要求各高校在2014年11月底之前完成计算机设备软件正版化工作。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如果在正版化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可电话信息办进行咨询。

联系人:史杨,马子超

咨询电话:85866963,85866965

 

二○一四年十一